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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推进深港联合建设亚洲葡萄酒贸易和集散中心,深圳海关发布了一系列通关便利,鼓励葡萄酒经由香港进口到中国内地。 从6月15日开始,深圳海关将在皇岗、文锦渡、沙头角、深圳湾、福田保税区、梅林六个陆运口岸启动通关征税便利措施。

从今年6月1日起,海关公司管理类别在b类以上,内地从事葡萄酒进口贸易(可包括葡萄酒进口贸易、批发、零售、运输物流、仓储及其他配套业务等)一年以上的经营机构如能向上述指定6个口岸提交备案申请,

标题:“葡萄酒可经香港进口内地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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